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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离婚程序 诉讼离婚标准流程 ​诉讼离婚标准流程及核心要点

日期:2026-01-20       作者:深圳叁铭汇调查      浏览次数:112

诉讼离婚标准流程及核心要点

诉讼离婚是夫妻一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,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方式,全程遵循“两审终审制”,核心流程分为诉前准备、法院立案、审理阶段、判决与后续程序四大环节,同时需遵循《民法典》及最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。


一、诉前准备阶段

此阶段核心是明确起诉资格、确定管辖法院、准备诉讼材料,为立案奠定基础。


1. 确认起诉主体与限制情形

夫妻任何一方均可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,但存在以下特殊限制(《民法典》第1081、1082条):

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原则上不得起诉,除非女方主动起诉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(如女方怀孕系与他人通奸所致)。

判决不准离婚、调解和好的案件,或原告撤诉/按撤诉处理的案件,若无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原告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。

现役军人的配偶起诉离婚,需征得军人同意,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(如重婚、家暴等)。


2. 确定管辖法院

遵循“原告就被告”原则,特殊情形除外:

一般情形: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(经常居住地需提供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,如物业证明、水电费单据等)。

特殊情形:被告不在国内居住、下落不明/宣告失踪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监禁的,由原告住所地/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。


3. 准备诉讼材料

起诉状:需提交普通起诉状及部分法院要求的要素式起诉状(法院可提供格式文本),明确原被告身份信息、诉讼请求(解除婚姻关系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、债务承担、损害赔偿等)、事实与理由(阐述感情破裂原因、子女及财产现状)。

证据材料(一式两份):基础证据包括身份证/户口簿复印件、结婚证复印件、子女出生证明;补充证据包括财产证明(房产证、车辆登记证、银行流水)、感情破裂证据(家暴记录、分居证明、对方过错证据)、抚养费相关证据等。


二、法院立案阶段

1. 立案受理与审核

原告向法院提交材料后,法院7日内完成审核:符合立案条件的,送达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缴纳诉讼费(财产标的额不同,费用标准不同);材料不全的,限期补正;不符合条件的,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,原告对裁定不服可在10日内上诉。


2. 立案后流程

法院立案后5日内,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,被告需在收到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(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)。

若原告申请财产保全、人身安全保护令,需缴纳保全费并提供担保,法院依法启动保全程序。


三、审理阶段(核心环节,调解贯穿全程)

1. 调解程序

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做调解,可在开庭前或庭审中进行:

调解和好:双方达成和好协议,法院记录在卷,无需出具调解书。

调解离婚:双方就离婚、子女抚养、财产分割达成一致,法院制作调解书,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生效,婚姻关系解除。

调解无效:进入开庭审理环节。


2. 开庭审理

庭审原则上公开进行,当事人可申请不公开审理。原告、被告本人无特殊情况必须到庭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法定代理人到庭。庭审流程包括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、最后陈述,核心围绕三大争议点展开:

婚姻关系是否解除:核心是认定“感情确已破裂”(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),具备以下情形之一且调解无效的,准予离婚:重婚/与他人同居;实施家暴/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有赌博、吸毒恶习屡教不改;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一方被宣告失踪;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。

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:不满两周岁子女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;已满两周岁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(2025年司法解释补充:抢夺、藏匿子女一方优先排除抚养权);已满八周岁需尊重子女意愿。抚养费由双方协议,协议不成的,法院结合子女需求、父母负担能力、当地生活水平判决,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。

财产与债务分割:共同财产按照顾子女、女方、无过错方原则分割;共同债务共同偿还。2025年司法解释明确:网络直播大额打赏可认定为“挥霍共同财产”,过错方少分/不分;父母出资购房按赠与约定处理,无约定的结合婚姻存续时间、贡献大小判决补偿。


四、判决与后续程序

1. 一审判决

庭审结束后,法院再次组织调解,调解无效的依法判决:

准予离婚:一并判决子女抚养、财产债务分割问题,当庭宣判的,10日内送达判决书;定期宣判的,宣判后立即发判决书。

不准离婚: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,法院通常判决不准离婚,当事人可在六个月后(有新证据除外)再次起诉。


2. 上诉程序

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,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,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,提交上诉状及相关证据。二审法院审理后,作出维持原判、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判决,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,送达后即生效。


3. 再审程序(补充救济途径)

对二审判决仍有异议,且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,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,向法院申请再审,但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。


五、核心注意事项

证据留存:感情破裂、财产归属、子女抚养等相关证据(如家暴报警记录、财产凭证、子女日常照料记录)需提前收集,确保证据合法有效。

时效把控:严格遵守答辩期、上诉期、再次起诉等待期,逾期将丧失相应权利。

权益保护:遇到家暴、子女被抢夺的,可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依法维护自身及子女合法权益。

生效节点:离婚判决书/调解书生效之日,婚姻关系正式解除,需妥善保管文书,办理户口迁移、财产过户等手续。